中央醫院

民国时的中央医药介绍

中央醫院

作者:行政院新聞局

卫生医疗事业之发展,足以诚少一般疾病与死亡之危险,对于人民健康有极重要之关系。 故政府近年来力求推行公医制度,普设公立医院,除各省市设有省立医院,各县乡镓设有卫生院及诊疗所外,战前复于首都设立中央医院,直属前卫生署,抗战胜利后,扩大中央医院设置范团,分在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兰州、各设中央医院一所,均隶属卫生部·是为政府所办理之国内五大医疗中心。 各中央医院除负有示范使命积极办理一般医疗业务外更致力于病人服务与救济,使贫苦病人亦能得医疗之便利,同时招致各地医务人员,加以训练,提高其素质,以协助各地卫生医疗事业之发展。 战前中央医院创立于民国十八年,设于南京黄埔路,初名中央模范陆军医院,十九年改名为中央医院。 二十年兴建井字型大厦,嗣后复添建护士大楼,设备逐渐扩充,一时医林俊彦,相率来归,稳固之基础得以奠定。

  • 成书年代:近代
  • 最近更新: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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