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作者:李隆基
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撰成,由李林甫进奏皇帝。该书共30卷,体例由韦述制定:“以令式入六司,沿革并入注”(《集贤记注》),按照唐国家机关体系,排比现行令式,以三师、三公、六省、五监、十二卫、诸王府、州郡官为篇目,叙述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秩、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并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内容相当丰富。该书在唐代虽“无明诏颁行”,但代宗、德宗时已流行于世。唐人讨论典章,也常加引用,并对后来宋代元丰官制改革有过很大影响。学术界认为本书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
- 总字数:24.84 万字
- 成书年代:唐代
- 最近更新:2022-07-06
目录列表
- 卷一 三师三公尚书都省
- 卷二 尚书吏部
- 卷三 尚书户部
- 卷四 尚书礼部
- 卷五 尚书兵部
- 卷六 尚书刑部
- 卷七 尚书工部
- 卷八 门下省
- 卷九 中书省集贤院史馆匦使
- 卷十 秘书省
- 卷十一 殿中省
- 卷十二 内官宫官内侍省
- 卷十三 御史台
- 卷十四 太常寺
- 卷十五 光禄寺
- 卷十六 卫尉宗正寺
- 卷十七 太仆寺
- 卷十八 大理寺鸿胪寺
- 卷十九 司农寺
- 卷二十 太府寺
- 卷二十一 国子监
- 卷二十二 少府军器监
- 卷二十三 将作都水监
- 卷二十四 诸卫
- 卷二十五 诸卫府
- 卷二十六 太子三师三少詹事府左右春坊内官
- 卷二十七 家令率更仆寺
- 卷二十八 太子左右卫及诸率府
- 卷二十九 诸王府公主邑司
- 卷三十 三府督护州县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