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书记明台湾郑氏亡事

四卷。撰著人姓名不详。该书原名《平定海寇方略》,系未刻稿本,民国初年在整理内阁大库档案时发现的。傅孟真因厌恶《平定海寇方略》之名,而改为现名 (但在现名下,仍记有原名)的。本书所记的内容,正如朱希祖在《记明台湾郑氏亡事叙》中所说:“此书所记,起于康熙十八年二月命康亲王杰淑等会议征剿海寇机宜,至康熙二十三年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止。而以海寇郑锦发端,并追记其祖芝龙、父成功大略。”其中,自康熙十八年二月至十九年八月清军攻克金门、厦门,占领福建全省,为第一二卷;自二十年六月清廷命总督姚启圣担负统一台湾的重任,至二十三年于台湾设立郡县为第三四卷。书中详细记述了康熙帝在统一台湾时所采取的剿抚兼施的策略,以及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在分别执行这一策略时所立的功绩,同时也赞扬了康熙帝在台湾设立府县、巩固国家疆域的措施。本书被发现后,即存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后由该所出版铅印本发行于世。

名人轶事

郑经之初立也,清廷遣疆吏贻书招之,经请如琉球、朝鲜例,不登岸,不剃发,不易衣冠,议遂中辍。至三藩既平,赖塔复与经书曰:“自海上用兵以来,朝廷屡下招抚之令,而议终不成,皆由封疆诸臣,执泥削发登岸,彼此龃龉……(删八字)足下父子自辟荆榛,且眷怀胜国,未尝如吴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弹丸地,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今三藩殄灭,中外一家,豪杰识时,必不复思嘘已灰之焰,毒疮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则从此不必登岸,不必剃发,不必易衣冠,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与世无患,与人无争,而沿海生灵,永息涂炭,惟足下图之。”经报书请如约,惟欲留海澄为互市公所,而姚启圣持不可,议复寝。启圣督闽,务欲灭郑氏收台湾为功,数遣刺客谋暗杀,事皆无效,经亦寻卒。于是王位继承之争起,郑氏遂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