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范监州以子石砚宠假虽小而奇戏作
曾侍虚皇玉案前,夜书茧纸笔如椽。莫嫌此石规模小,一寸玄云万斛泉。端溪别驾极风流,白璧明珠不暗投。笑我支床已多许,须君隐几更冥搜。
大清河
大清河,浑漉漉,南黄河,清淯淯。今河不与古名同,自是河流有反覆。君不见安山直下栗阿时,一斛之水数斗泥。徐州吕梁走下邳,可以照见人须眉。清河北河入北海,黄河入淮东入海。彼此争流不相待,两水清浊各自流。终然到海同一沤,东流北流君莫愁。
德庆峡是年大水舟行不由故道
客路一千里,羊肠八百盘。时时行树杪,往往异人间。竹缆牵江暝,絺衣入峡寒。倚门应尽日,谁与报平安。
德庆感怀
长流下苍梧,此地当关节。驻兵遏西贼,首尾困横决。纵有桀骜资,难逃死鈇钺。昔人多远谋,戍甲岂虚设。承平日既久,什伍坐分裂。时见村落间,残猺犹草窃。杀人无宁岁,焚黥蚕犁缺。不俟猖獗馀,生灵已摧折。驰书恳当道,抚捕牵多说。痛念心欲寒,经过指频啮。从来事姑息,寇乱无休歇。爝火堪燎原,其机当早灭。
德庆城上高望二首 其一
迟日危楼闪绛幖,凭高缥缈见龙桥。青山隔座横屏嶂,绿峡回澜纳海潮。五马神清孤月皎,两岐春煦四郊饶。蓬莱东隔沧溟远,夜半如闻玉女箫。
德庆城上高望二首 其二
舟楫西行款政声,晏游酣下寿康城。春林带雾楼台隐,叠嶂藏风松桂生。陆里耕桑连万井,戍楼烽火熄诸营。长官杯斝疑投水,漱玉寒泉到海清。
德庆舟中与方孝廉话别
奔走经时久,凭君几日閒。容江新月上,泷水白云间。处世思蝉蜕,论文愧豹斑。离怀等秋叶,一夜遍空山。
德庆望夫水诗
一片幽思尚未平,碧溪流水日盈盈。何年却化辽城鹤,还向人间唤一声。
德庆城上高望二首
迟日危楼闪绛幖,凭高缥缈见龙桥。青山隔座横屏嶂,绿峡回澜纳海潮。五马神清孤月皎,两岐春煦四郊饶。蓬莱东隔沧溟远,夜半如闻玉女箫。舟楫西行款政声,晏游酣下寿康城。春林带雾楼台隐,叠嶂藏风松桂生。陆里耕桑连万井,戍楼烽火熄诸营。长官杯斝疑投水,漱玉寒泉到海清。
大清闸诗为王司马赋 其一
白塔山前水向东,唐渠疏凌总无功。王公学得苏公法,一道长堤筑浪中。
大清闸诗为王司马赋 其二
巧夺天工一笕横,高低喜听叱牛声。亭台闸坝同唐汉,不愧标题号大清。
大清河舟行
一棹无行李,容与旷渺间。水平赴堤阔,天远引帆间。小憩篷栖燕,孤明沙立鹇。却看车马客,尘土满征颜。
大清门谢恩
星月荧辉宫漏鸣,千官济济已朝盈。遗规丰沛思源本,清奏箫韶和圣明。翔凤楼前双阙迥,飞龙阁外五云平。嵩呼应入深宫听,不数流莺绕禁城。
大清闸诗为王司马赋
白塔山前水向东,唐渠疏凌总无功。王公学得苏公法,一道长堤筑浪中。巧夺天工一笕横,高低喜听叱牛声。亭台闸坝同唐汉,不愧标题号大清。
大清一统志
全国总志。清代官修。五百六十卷。目录二卷。康熙朝命廷臣效仿元明修纂《一统志》,雍正朝重加编辑,乾隆八年草成,初不分卷。乾隆二十九年(1764)奉命续修,四十九年(1784)乃成。 《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三百四十二卷,而外蕃及朝贡诸国,别附录”,一题五百卷。嘉庆朝,命国史馆总裁文华殿大学士穆彰阿(?—1856)主持重新修订, 嘉庆二十五年(1820)完成,道光二十三年(1842)刊刻。故又题《嘉庆重修一统志》。前后共修3次。初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乾隆八年(1743)成书,342卷,徐乾学等主修。乾隆四十九年(1784)再次重修成书,500卷,和珅主修。道光二十二年(1842)第3次重修成书,560卷,穆彰阿主修。目前通行本有《四库全书》本,光绪二十八年(1902)上海宝石斋石印本和1934年上海涵分楼的《四部丛刊》续编的影印本。
大清律例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关时,沿用明律,至顺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后经康熙、雍正两代屡次增订,乾隆时重修,对原有律令逐条考证,于乾隆五年(1740)编成《大清律例》。该法典从开始修律到最终完成历时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为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条,律后附有例1409条。
大清报律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大清著作权律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大清宣统政纪
《大清宣统政纪》。七十卷。宣统在位三年清廷即亡,故无“实录”,仅存“政纪”。金毓黻等编纂。采用编年体裁,记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至宣统三年(1911)十二月宣统一朝诏令。对于了解武昌起义前后清方动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附于《清实录》一并出版,有1934年奉天(今沈阳)辽海书社印本,四十三卷。1964年台北华联出版社和1987年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实录》亦附收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