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考证

研究著作。胡适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旧红学批评总结,第二部分为关于《红楼梦》的考证。本书是五四运动后崛起的“新红学派”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开一代之风气,其观点对此后的“红学”研究影响较大。作者对旧红学“索隐派”进行了批评,称之为“附会的红学”,认为不应收罗零碎不相干的史事来附会小说情节,而应从著者的身世时代、版本源流等去研究。关于《红楼梦》的著者,胡适据有关史料,认为他是曹寅孙、曹頫子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去世后,《红楼梦》是隐去真事的自传,甄、贾宝玉即作者化身。关于版本,胡适介绍了戚蓼生序脂评抄本,以之与通行的程伟元刊本进行了比较,指出原书初仅八十回,著者未完成全书即去世,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始有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续作者为高鹗。在评价《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时,胡适称之为“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其“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载民国十年(1921)亚东图书馆印行《胡适文存》卷三,近有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本。

红楼梦补

章回小说。清归锄子著。四十 八回。故事直接百二十回《红楼梦》九十七回黛 玉离魂,处处照应前事。叙黛玉魂归离恨天,警 幻仙子怜之,令黛玉返魂。黛玉还魂后,决心割 断情丝,返回扬州故里。宝玉不知,于中举之日 逃往大荒山。宝钗因宝玉出走抑郁成疾,吐血 而亡。后贾母得知宝玉下落,命王熙凤将其找 回,应殿试,中进士,授官翰林。皇帝念其为元 妃胞弟,钦赐与黛玉完婚。黛玉善理家政,贾府 家境渐裕,时晴雯病愈,宝钗亦借体还魂,琪官 又将袭人送回,数人得以团圆。宝玉、黛玉推己 及人,广为施舍,扶善济贫,贾府家业重振。书 中所叙,显然违背曹雪芹原意,唯人物描写、语 言风格尚有几分相似。有嘉庆二十四年 (1819)藤花榭刊本、光绪二年(1876)上海申报 馆聚珍本、光绪二十四年上海熔经阁石印本、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上海世界书局铅印本等。 近有1987年春风文艺出版社排印本。

懋斋诗钞

诗别集。一卷。清爱新觉罗敦敏撰。此集为残卷,署名“燕野顽民”之藏主题云:“蕴辉阁藏。自乾隆二十九年(按:有误,应为乾隆二十三年)戊寅起至三十一年(按:有误,应为乾隆二十五年)庚辰止,共二百四十首。其割裂不完之篇,想皆删而不留者。然草本惜只一卷,约不止此也。予有《四松堂集》,今又得此残本,故略为粘补成卷,因并识之。”可知今所见本乃是“燕野顽民”之“粘补本”,并非原本形状,故多颠倒错谬之处。作者在《东皋集》小序中云:“自山海归,谢客闭门,唯时时来往东皋间。……大约烟波渔艇之作居多,遂以‘东皋’名之。”故知此集作者自题为《东皋集》。估计此残本只是《懋斋诗钞》中的一个小集。集中保存了作者与曹雪芹过从唱和的一些诗篇,对了解曹雪芹生平、经历、思想、性格颇有参考价值,故为《红楼梦》研究者所重视。其诗在思想艺术上也有一定的价值。此集为抄本,文学古籍刊行社于1955年影印出版。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共收录清康熙十六年(1677)十月至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清代内阁、宫中及内务府的题本、奏折和进贡单等档案200件,其中汉文档案139件,汉译满文档案61件。本书分正文与附录,正文187件,主要是曹玺、曹寅、曹颙和曹頫祖孙三代在江宁织造任内的奏折和奏疏、有关官员的奏折和题本及皇帝谕旨;附录十三件,是有关曹寅妻兄苏州织造李煦被抄家审处及曹寅之婿平郡王纳尔苏的档案史料。本汇编内的档案史料反映了曹氏家族深受康熙皇帝宠信,受命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笼络士绅、充当康熙帝在江南耳目及奢华生活的详情,对于研究清初江南政治、经济、文化及《红楼梦》的创作背景、曹雪芹家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国章回小说考证

古代小说研究专著。胡适著。作者从1920年起到1938年秋陆续写成关于《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三国志演义》、《三侠五义》、《官场现形记》、《儿女英雄传》、《海上花列传》、《镜花缘》等书的考证文字,结集为《中国章回小说考证》,1942年由实业印书馆出版发行。1980年2月上海书店曾据实业版予以重印。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古典小说受到应有的重视,整理辑佚,挖掘研究工作日见增多。胡适的《中国章回小说考证》即其一。书中收有作者关于《水浒传》、《红楼梦》、《三国志演义》、《三侠五义》、《官场现形记》、《儿女英雄传》、《海上花列传》和《镜花缘》等章回小说的考证文章,许多见地颇有开创之功。《红楼梦》自以钞本形式流传以来,评论研究之风即随之而兴,蔚为一时风尚,致使“红学”与“经学”并称,成为一门显学。“旧红学”多以附会之谈、索隐之说评价《红楼梦》,“新红学”则以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为代表。胡适在此书《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对旧红学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打破这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他运用杜威实用主义的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根据一些清代史料得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等一系列结论。在《西游记考证》一文中,对《西游记》的著者和内容进行了研究,他否定《西游记》是元朝长春真人邱处机所作的说法。根据鲁迅提供的材料和查阅了大量的乡邦文献,胡适明确提出《西游记》的作者是明朝人吴承恩,使这一数百年的文学疑案得以澄清。关于《西游记》中的猴王孙悟空,胡适不同意猴行者是从中国传说或神话中演化出来的看法,认为:“我总疑心这个神通广大的猴子不是国货,乃是一件从印度进口的。”独成一家之说。

红楼圆梦

清代白话章回小说。31回。临鹤山人(《楔子》中自称梦梦先生)撰。嘉庆十九年(1814)有红蔷阁写刻本刊行。光绪二十三年(1897),有上海书局石印本,卷首附“六如裔孙”题序。书中写林黛玉复活后,适逢清江决堤,因以10万石米粮救济灾民,被皇上封为淑惠郡主;贾宝玉还俗归来,助贾政收拾水灾遗害,使沿江堤坝合龙。宝、黛俱建不世之功,奉命完婚。圣旨谴责薛宝钗与宝玉之婚姻系冒黛玉之名而成,故将宝钗遣返母家。后得黛玉多方周旋,宝钗才得再返贾府。宝、黛感怀晴雯代人受过、被谗惨死,于大观园内为建芙蓉祠以记之。宝玉受皇命重任,在黛玉臂助下,先平沧州盐枭之乱,又靖浙东洋匪妖气,而被封尚书。荣国府再度中兴。贾惜春更名仲春被召入皇宫为贵妃,贾政位居文华殿大学士,告老后由宝玉接替。宝玉的尚书缺,由贾兰补授。真是满门富贵、极尽荣华。芙蓉仙晴雯在审理王善家的、王熙凤、花袭人过程中,把他们丑的、伪善的面孔揭示无遗。连贾母、元妃也在蓉仙面前,为生前曾拆散黛、宝婚姻而认错谢过。该书对《红楼梦》中的人物结局善恶,几乎都一一作了交代。凡原书中之所不平者,莫不大快读者之心,如抑宝钗、袭人,扬晴雯、黛玉;使天下有情者均成佳偶,使薛蟠、贾环辈邪恶者均无善终。书中多富贵淫逸生活的铺叙及天命报应、神鬼符咒的妄说。名为《红楼圆梦》,实与曹雪芹《红楼梦》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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