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记丁玲

作者: 沈从文字数:4.62 万字、 更新:2022-07-07

人物传记。沈从文著。列为“良友文学丛书”之一。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4年9月初版。共10章,从丁玲的出生一直写到她与胡也频从山东回到上海。原编者在卷末加按语说:“原文较本书所发表者多三万余字,叙至一九三二年为止,因特种原因,目前未克全部发表”。作品记叙了一个冲破家庭束缚到大都市追求光明的新女性的生活道路。作者以诚挚的情感、素朴的语言记叙了胡也频和丁玲的故事和丁玲早期步入文坛的契机。现时也记下了在风雨如磐的年代中,三个朋友相濡以沫的不凡友谊。

孔子传

作者: 钱穆字数:7.58 万字、 更新:2022-07-07

钱穆撰。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87年初版,列入《沧海丛刊》。书稿完成于1974年,因审议者认为“不得认易传非孔子作”,搁置逾十三年。作者认为司马迁《孔子世家》真伪混杂,次序颠倒,后人之孔子新传或失之贪多无厌,或失之审核不精,故综合各家考订所得,对孔子世系、生年、父母、志学、初仕、设教、适齐、适卫、过匡、过宋、仕鲁、至陈、至蔡及晚年居鲁等事加以考证论述,关于孔子著述与政治活动考证尤精。取材以《论语》为主,对后代传说不予轻信,如说孔子著述可征者唯作《春秋》一书,订礼乐、删诗书等说均无实据。书中措辞简洁平易,以免艰深繁博之弊。书后附《孔子年表》与《旧作孔子传略》。

中国的牛津运动

作者: 辜鸿铭字数:7.30 万字、 更新:2022-07-07

牛津运动(Oxford Movement)是一场发生于1833至1845年英国国教会中兴起的宗教复兴运动,由牛津大学的纽曼、弗洛德、凯布勒等人发起,故而得名。辜鸿铭在这里把以张之洞等为领导的“清流运动”称为“中国牛津运动”。这一运动反对现代自由主义,反对西方物质功利主义文明,主张更严格地按儒家的信条办事,辜鸿铭将之与19世纪中叶的英国牛津运动相比拟。也许只有辜鸿铭,才会在本世纪初,把清帝国的翰林院比作英团的牛津大学,把清代同光之际的“清流”活动,比作那以前三十年的“牛津运动”,而不顾二者之间有没有可比性。《中国的牛津运动的故事》,便是这样的一本书。辜鸿铭用英文撰写的这本书,按照他的序言所署的日期,初版刊行不不会早于1910年2月。我们仅找到1912年在上海刊行的第二版,封面社明文字依据向德国牧师提供的中文定本,并新增附录两篇。显然,这第二版,是辜鸿铭在辛亥革命后修改过的所谓定本,其中有些文字是他在民国成立那年添加的,与尉礼贤的德译本相一致。

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作者: 梁启超字数:0 字、 更新:2022-07-07

袁世凯复辟,9月3日,梁启超在上海《大中华》月刊发表了明确反对称帝的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申报》、《时报》等大报迅速转载,风行一时,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响。梁启超的《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阐述了反对变更共和政体的观点,对袁氏意欲复辟帝制的行径进行猛烈抨击。是标志着梁启超与袁世凯政治决裂,并揭开护国战争序幕的惊世之作。该文对杨度等鼓吹的君宪救国论提出了批驳。认为“国体一更,政制即可随之幡然而改,非英雄欺人之言,即书生迂阔之论耳”。文中引证大量史实说明共和制代替君主制之不可逆,指责帝制复辟派“无风鼓浪,兴妖作怪,徒淆民视听而贻国家以无穷之戚也”。该文坚持共和制,坚决反对帝制,给帝制复辟派以有力打击。

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

作者: 章太炎字数:0 字、 更新:2022-07-07

1908到1910年间,巴黎中国留法学生主办的刊物《新世纪》中,几个无政府主义者提出中国应该废除汉文汉语,改用“万国新语”(Esperanto世界语)。章太炎不同意这种幼稚而走极端的主张,同时又对当时的切音字有不同的意见,所以写了这篇文章,一面驳斥无政府主义者的谬论,一面提出他对切音字的看法,认为“切音之用,只在笺识字端,令本音画然可晓,非废本字而以切音代之”,另外又在文章里发表了他“取古文篆籀迳省之形”拟成的切音字方案——“纽文”“韵文”。他的这种理论,就是后来“注音字母”理论的根据;他的这套方案,就是后来“注音字母”方案的前身。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作者: 章太炎字数:0 字、 更新:2022-07-07

章炳麟著。作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仍以君主立宪的改良主义政治观点,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革命派用暴力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1902年发表的《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仿行立宪不能行革命书》一文即其代表。章炳麟在这封信中批驳了此文对革命的种种非难,阐述了中国必须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主张,为当时革命派对改良派进行公开论战打响了第一炮。文章围绕着中国应“立宪”还是“革命”这一中心问题,着重驳斥了保皇派康有为提出的中国人民“公理未明,旧俗俱在”,因而只可“仿行立宪,不能行革命”的谬论,指出“公理之未明,则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他又针对康有为“保皇是天命注定”的谬论,认为革命是“拨乱反正,不在天命之有无,而在人力之难易”;认为“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他深信中国经过“启迪民智,除旧布新”的革命之后,将建立民主共和的制度,信中表现作者不信天命,信革命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有力地鞭挞了勾结帝国主义的满清政府的罪恶,揭露保皇派的反动本质。此信发表后引起反动派的极端恐惧,对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是有力的鼓舞。但信中在反满思想中掺杂了不少大汉族主义的糟粕。全文万余言,以古今中外的实例佐证,阐述民族民主革命思想,观点鲜明,气势凌厉,说服力和感染力极强。

李宗仁回忆录

作者: 李宗仁字数:44.14 万字、 更新:2022-07-07

自传体回忆录。作者李宗仁。此书是作者寄居美国期间,于1958年至1962年写成的。1980年广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整校出版。全书分上下两册,56万字,规模宏大,内容丰富。记叙了李宗仁自童年时代直到出任国民党政府总统这数十年的亲身经历。作者回顾了统一广西、讨袁护国战争、北伐战争、十年内战、八年抗战和三年解放战争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和各种错综复杂的政治矛盾。是一部有重大参考价值的史料。作者还通过其切身体验,对国民党在大陆的大溃败作了深刻的历史的分析。作品采用整齐规则的带有文言色彩的语句写成,简洁利落。

国史大纲

作者: 钱穆字数:46.53 万字、 更新:2022-07-07

钱穆著。1940年6月商务印书馆初版。共分为上下两册,为当时教育部颁大学用书。1974年9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修订本,至1983年出版修订本第10版。1933年,钱氏首创为北京大学历史系开设中国通史课程,曾先后编写过《通史纲要》、《国史读本》等发给学生课外阅读。1937年,北京大学迁至昆明,钱氏在播迁流离之余,继续在西南联大讲授中国通史。国难当头,感慨倍添,又因联大在流亡中,缺乏图书资料,钱氏于是决定于国难之日作国史,写出一部既有史料又有系统思想的通史著作。在资料不足、生活无定的艰难条件下,作者以随身携带积年所藏的通史笔记为基础,避居云南宜良僻静的山寺中,终于在1939年6月写成50万字的《国史大纲》。书首冠“引论”凡2万余言,突出体现作者的史学思想。他提出了史学和历史知识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鉴古而知今,还应对未来的精神重建尽一份孕育和向导的责任,因此,主张中国人对本国史应抱有“温情与敬意”。在具体论述过程中,作者反对以西方模式来套解中国历史,反对把中国历史上的一切史实,均用“专制黑暗”一语概括。作者认为,社会经济是最下层之基础,政治制度为最上层之结构,而学术思想则是此二者间的中层干柱。历史事态之演进,总不出这三者之外。他指出,战国时期是学术思想的变动,秦汉时期是政治制度的变动,三国魏晋则是社会经济的变动。该书出版后,因其境界之高与议论之卓,被当时学术界称为近几十年来中国通史的最佳著作之一。至今仍不失为研治中国历史的必读书。

清史纪事本末

作者: 黄鸿寿字数:10.02 万字、 更新:2022-07-07

民国黄鸿寿撰,八十卷,民国四年(1915)上海进步书局印行。本书多根据《东华录》及私家著述等资料,按纪事本末体例,记载自满洲初起、清初开国至宣统三年(1911)清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之史事。全书约四十万字,分类排列,每卷一事,每事各祥起汔,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并附有撰者之注释及评论。书中于清代的内政外交,如夺嫡文宗、宗室大臣诸疑狱、政变叛乱、立宪内阁、鸦片战争及与英、法、俄、日之和约等事实均“纂辑从祥,毫无讳饰”。有关法制者计有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官制之改革;文字之狱;严禁朋党;英法联军入京及和约;俄定爱辉、天津、北京诸条约;天津教案;甲武战争及和约、复诏变法;予备立宪之宣示、谕禁鸦片之严厉;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开设资政院、铁路国有政策等多目。书中不称人民抵抗官吏之事为匪为逆,所记史实对于研究清代尤其是清末法制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民国宪法

作者: 佚名字数:1.90 万字、 更新:2022-07-07

有两部。其一是北洋军阀时期曹锟1923年制定。他以巨金贿赂议员将他“选”为总统。为给其“总统”披上“合法”外衣,又贿赂议员给他抄制此宪,故俗称“贿选宪法”。13章141条,是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确认总统有权统率军队、总揽行政权和解散议会。为标榜“拥护民国”以骗人民,他选定1923年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节隆重集会,“庆祝”国庆,同时宣布宪法实施,举行总统宣誓就职。其二是蒋介石制定,俗称《蒋记宪法》,中国第2部正式宪法。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公布时通令全国“庆祝”三天,以宣扬其所谓“民主”、“自由”。此宪14章175条,确认总统独揽大权,统率军队,另设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分掌“治权”。行政、司法、考试三院院长由总统提名或直接任命,五院间的争执由总统裁决。总统受“国大”监督,但“国大”在总统任期内并不开会。可见,两宪都是确认总统独裁。后者还规定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得以军队为政争工具,企图要共产党将自己领导的人民军队交给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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