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周礼注疏删翼

作者: 王志长字数:12.07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三十卷。明王志长撰。王志长(生卒年不详),字平仲。明代“三才子”之一,王志坚(1576-1633)之弟,昆山(今江苏昆山)人,万历中举人。事迹见于《明史·文苑传》其兄志坚传中,称其亦深于经学,尤精“三礼”。除着有《周礼注疏删翼》外,还有《仪礼注疏删翼》。《周礼注疏删翼》于郑玄,贾公彦《周礼注疏》多刊削其繁文,故称之为删,又多引诸家之说发明其义,故称之为翼。《周礼》之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为研究《周礼》之集大成,宋代名儒程、朱,虽盛称《周礼》,而皆无笺注之专书。王安石、王昭禹始推于文句之间,王与之始脱略旧文,多辑新说,叶时,郑伯谦则另立标题,借经抒义,考据之学,渐为论辨之学。朱申以后,苟趋简易,《叙官》以无用而删之,经遂有目无纲。经俞庭椿至明,诸家之说与《周礼》原意更远。王志长《周礼注疏删翼》力遏横流,恪遵古本,以郑注、贾疏为基础,对其进行重新整理,并引诸家所长阐发新义,为《周礼》之清理和研究做出一定贡献。版本有:明崇祯间刻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明隆庆四年(1570)刻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初函三堂印本;嘉庆十年(1805)卒墨斋刻本。

周礼全经释原

作者: 柯尚迁字数:6.80 万字、 更新:2022-07-06

十四卷。明柯尚迁撰。柯尚迁字乔可,自号阳山石人,福建长乐人。嘉靖中由贡生官邢台县县丞。《周礼全经释原》六官分十二卷,附《周礼通论》、《周礼通今续论》各一卷。书中训解,标“释者”是采辑古注,称“原者”是柯尚迁自注,进而推阐作经本意。柯尚迁稍变宋俞庭椿学说,割裂《地官》,补《冬官》。将“遂人”以下《地官》之事,分为《冬官》,从“遂人”到“施下土”整六十人,以符六官各六十之数,称为“全经”。此书还改经文,如改“安扰邦国”为“富邦国”,以吴澄所补“惟王建国”以下四十字冠于《冬官》之首,使古经窜乱。然而,柯尚迁《周礼全经释原》训诂经义,条理分明,对经义有所阐发,备成一家。朱彝尊《经义考》所载,卷数与《四库全书》卷数相同,但注内有《源流叙论》、《通论》各一卷,而《四库全书》除《通论》外,还有《周礼通今续论》,《源流叙论》仍在卷首,不在十四卷之中,与朱彝尊所注不符。版本有:明隆庆四年(1570)刊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刊本。

月令采奇

作者: 李一楫字数:8.45 万字、 更新:2022-07-06

《月令採奇》四卷,明李一楫辑,是一部辑録性质的岁时类文献。该书以春夏秋冬四季爲序,每季一卷。每卷先季节总叙,次五行生旺,次逐月月令,月令后又有本月逐日杂记、调摄、占候等内容。此外,卷四在十二月后又有闰月令、调摄总论、占候补遗、杂记补遗等内容。由于流布未广,《月令採奇》在国内于清初即告亡佚,所幸日本内阁文库藏有万曆原刻本,1970年台湾艺文印书馆据以影印,编入《岁时习俗资料彙编》第八、九册行世。

诗经疑问

作者: 姚舜牧字数:17.97 万字、 更新:2022-07-06

十二卷。明姚舜牧撰。舜牧字虞佐,自号承庵,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领万历乡荐,令新兴,再令广易。著有《易经疑问》、《书经疑问》、《诗经疑问》、《礼记疑问》、《春秋疑问》、《孝经疑问》等。是编释《诗》,兼用《毛传》《朱传》及严粲《诗缉》,时亦自出新论。如辨成王未尝赐周公天子礼乐,其说颇为有见。又论“三经三纬”之说,认为赋、比、兴乃通融取义,非截然谓此为赋,此为比,此为兴。舜牧于诸经皆有疑问。自序称所疑凡经数十年,重加订问,前此误解,亟与辨正。足见其用力之深。惟不信古人字少假借通用之说。有《四库全书》本。

诗演义

作者: 梁寅字数:9.73 万字、 更新:2022-07-06

梁寅撰 梁寅 (1309—1390),元末明初江西新喻(今新余)人,字孟敬。世业农,家贫力学,博通《五经》。累举不弟,遂弃去。辟集庆路儒学训导。元末战乱,隐居教授。明太祖朱元璋征天下名儒修述《礼》、《乐》,他就征。在礼局中以讨论精审为众所推服。书成,将授官,以老病辞归,结庐石门山,学者称为梁五经,又称石门先生。曾谓“清、慎、勤”为居官三符。著有《礼书演义》、《周礼考注》、《春秋考义》、《周易参义》、《石门集》等。其《诗演义十五卷》推演朱子诗传之义,故以演义为名。前有自序,称此书为幼学而作,博稽训诂以启其塞,根之义理以达其机,隐也使之显,略也使之详。其书浅显易见,切近不支。元儒之学,主于笃实,犹胜虚谈高论,横生臆解者。今见《四库全书·经部诗类》和《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经部诗类》。

练兵实纪

作者: 戚继光字数:12.53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中国古代以军事训练为主的著名兵书。明代戚继光著,成书于隆庆五年(1571年)。 共9卷,附杂集6卷。现存有明刻本,清代以来有众多的抄本和刻印本,多种丛书亦收录。全书可分为练卒和练将两大部分。正集一至四卷为练伍法、胆气、耳目和手足,侧重单兵训练;五至八卷的场操、行营、野营、战约和杂集中的《军器解》、《车步骑营阵解》则为营阵训练。通过训练达到“联异为同,聚少成多,合寡为众”, “万人一心,万身一力”,以取得“防身杀贼立功”的实效。该书反映了在当时的作战 对象和火器大量使用的情况下编制装备的改进,即车、步、骑、辎各营配备较多火器。同时,反映了练兵方法的革新,即训练步兵、骑兵、车兵和铳手、炮手等配合作战,以发挥各种武器的威力。这具有时代的特点。作者认为:“练兵之要,在先练将。”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将官的品德修养,战术和技术修养,以及养兵、练兵、用兵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作者还主张兴办“武庠”,训练将官,并放到实战中锻炼,以培养深谙韬钤的良将。《练兵实纪》总结了明代的练兵经验,且文字通俗,便于官兵“口念心记”,掌握运用,对当时边备修整,保持安宁起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后世兵家所重视。

纪效新书

作者: 戚继光字数:7.51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中国古代军事、武术典籍。戚继光著。新版本由马明达点校,中国武术协会审定,人民体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朝鲜以此书为基础编写了《武艺图谱通志》;日本除平山行藏翻印外,改名《武术早学》· 《军法兵记》· 《兵法奥义书》于江户时代出版。本书除卷首、附录,共18卷,约18万字。卷首有《或问》篇,阐述兵法、武艺之概要;卷1论述选兵、授器、束伍;卷2论述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卷3论述临阵连坐军法;卷4论述谕兵紧要禁令;卷5论述教官兵法令禁约;卷6论述比较武艺赏罚;卷7论述行营野营军令禁约;卷8论述操练营阵旗鼓;卷9论述出征起程在途行营;卷10论述长兵短用法;卷11论述狼筅、藤牌用法;卷12论述短兵长用法;卷13论述射法;卷14介绍拳经捷要;卷15论述布城诸器图;卷16论述旌旗金鼓图;卷17论述守哨;卷18论述治水兵。每卷各附图说明,其中长兵、牌筅、短兵、射法、拳经等篇记述了长枪、藤牌、狼筅、棍、钯、弓矢、拳法等武术,收录了“杨家梨花枪”(六合八母枪),俞大猷《剑经》等。本书是中国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颁布的第一批待整理古籍之一,并纳入中华武术文库古籍部。书中论述的军事、体育理论和实践,对研究古代军事史、武术史,练兵习武有重大影响。

备倭记

作者: 卜大同字数:1.13 万字、 更新:2022-07-06

明代卜大同撰。全书共2卷。上卷分制置、方画、将领、士卒、烽堠、险要、战舸、边储8篇;下卷分奏牍、策议2篇。作者卜大同,字吉夫,秀水(今嘉兴)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曾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布政司参议、福建巡海副使。此书即其在福建任事讲求备倭之术而作。

漕船志

作者: 席书字数:9.92 万字、 更新:2022-07-06

《漕船志》是记载明代官船厂的专著之一。明代席书编撰,后经朱家相增修。席、朱二人多年从事漕运,并先后主持清江船厂(在今江苏淮阴市)。这是以其亲身经历撰写的关于漕船和船厂的专著。书中记述了明代清江船厂与卫河船厂(在今山东临清市)这两个专造漕船工厂(后二厂合并为一)的历史沿革与生产情况。书中对历代漕运管理,亦有记述。明成祖永乐(1403—1424)中在南京清河(今江苏清江市)、山东临清(今临清)创建清江和卫河二造船厂,打造各类运粮漕船。世宗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生产任务改由清江厂承担。不久又裁革卫河厂衙署,二厂遂合并为一,总称为清河船厂。总管理机构设在原清江厂,各地分厂概由其统属。《漕船志》于明弘治十四年(1501)成书,作者为该厂主官工部主事席书。

大明会典

作者: 李东阳字数:184.44 万字、 更新:2022-07-06

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大明集礼》、《大明令》、《军法定律》、《宪纲》、《教民榜文》等。该书记载典章制度完备周详。万历本《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及都察院、六科、寺、府、监、司为序,首卷为宗人府,以下为吏部十二卷,户部二十九卷,礼部七十五卷,兵部四十一卷,刑二十二卷,工部二十八卷,都察院三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一卷,武职衙门二卷。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卷中详尽地记载了明代的典章和法律制度,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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