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大清著作权律
作者: 佚名 、 字数:2.83 千字、 更新:2022-07-07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大清报律
作者: 佚名 、 字数:2.34 千字、 更新:2022-07-07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雍正朱批谕旨
作者: 雍正 、 字数:371.76 万字、 更新:2022-07-07
又作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共360卷。雍正十年(1732) 命臣下校刊,次年编成付印。乾隆初补辑,最后成书。有雍正十一年(1733)及乾隆三年(1738) 内府本、红活字本,以及 《四库全书》本行世。清代雍正朝朱批奏折选编。雍正十年(1732),为督使臣僚循规守制,敕鄂尔泰、张廷玉纂辑,以让“天下臣民展读,咸知朕图治之念,诲人之诚。”翌年次第印就,随时颁赐诸臣,乾隆三年(1738)全书成。书内拣选了历年雍正皇帝亲笔批答的223名总督以下、道员以上,及提督、总兵等地方大臣所上奏折8000余件,刊印十八函、一百十二帙、三百六十卷。卷首雍正皇帝御制序文,卷末乾隆皇帝后序。该书刊印格式为,每件端书“朱批”二字,用朱红色套印朱批原文,下面用黑色刊印奏折文字。全书按具奏人顺序编排。虽对原文多有删改,但仍为研究雍正时期历史和清代奏折制度的重要史料。原抄本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廷内务府刊本传世。
太宗文皇帝圣训
作者: 顺治 、 字数:3.10 万字、 更新:2022-07-07
全称《大清太宗应天兴国弘德彰武宽温仁圣睿孝敬敏昭定隆道显功文皇帝圣训》。康熙朝官修。清世祖福临敕编,清圣祖玄烨续编,共6卷,3万余字。有《四库全书》本及 《十朝圣训》本行世。顺治年间开始纂修,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完成。汇辑了皇太极治国的各种言论,分类编排。全书共111条,分为23类,包括论治道、训诸王、训群臣、谦德、宽仁、智略、求贤、求言、辑人心、恤民、劝农、兴文教、训将、励将士、怀远人、训诸藩、恤隆、招降、恤旧劳、敦睦、节俭、谨嗜好、禁异端等类目。是研究皇太极生平和思想的珍贵史料。乾隆四年(1739),与清太祖圣训同时刊布,清末也出现了多种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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