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福建通志列传选

作者: 陈衍字数:20.95 万字、 更新:2022-07-07

何乔远字稚孝,晋江人,第万历丙戌进士,除刑部主事,历礼部仪制郎中。神宗欲对皇太子为王,乔远上疏言:「恭绎祖训,震器不可以久虚,国本不可以徐定」。议竟寝。

陈清端公年谱

作者: 丁宗洛字数:6.42 万字、 更新:2022-07-07

二卷,丁宗洛撰,陈瑸年谱。陈瑸,字文焕,又字眉川。清广东海康人。曾任福建古田、台湾知县,刑部主事、员外郎,兵部郎中, 四川学政。

查东山先生年录

作者: 沈起字数:3.88 万字、 更新:2022-07-07

一卷。清沈起辑。沈起字仲方,明清之际浙江嘉兴人,为谱主弟子。谱主查继佐(1601—1676),字伊璜,号兴斋,学者称东山先生。浙江海宁人。明崇祯六年 (1633年)举人,曾任南明鲁王政权兵部职方主事。明亡后从事讲学著述,弟子逾千人。康熙时以庄廷明史案牵连入狱,释放后改名左伊,号非人。著有《罪惟录》、《东山国语》、《鲁春秋》等书。此谱记谱主事迹较详实,于谱主参加抗清活动、著述、讲学及入狱之事均有所记述。咸丰年间,海宁人张涛得此谱稿本,又与谱主后裔孙查毂为之注补。前列有征引书目,末附翁广平撰《书湖州庄氏史狱案》一篇。此谱有1916年刘承干刊 《嘉业堂丛书》本。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作者: 佚名字数:23.27 万字、 更新:2022-07-07

淡新档案为台湾清朝淡水厅、新竹县与台北府城三行政单位的行政与司法档案。所涵盖的时间起自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事实上,1776年-1875年间,淡水厅统辖苗栗以北的北台湾,1875年之后,清朝废淡水厅后,再由新竹县与台北府统辖北台湾。而淡新档案则是这期间的清朝县级行政纪录文献。汇整后,淡新档案涵盖了该时段台湾大甲溪以北的地方政府行政及司法档案。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作者: 佚名字数:10.72 万字、 更新:2022-07-07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共收录清康熙十六年(1677)十月至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清代内阁、宫中及内务府的题本、奏折和进贡单等档案200件,其中汉文档案139件,汉译满文档案61件。本书分正文与附录,正文187件,主要是曹玺、曹寅、曹颙和曹頫祖孙三代在江宁织造任内的奏折和奏疏、有关官员的奏折和题本及皇帝谕旨;附录十三件,是有关曹寅妻兄苏州织造李煦被抄家审处及曹寅之婿平郡王纳尔苏的档案史料。本汇编内的档案史料反映了曹氏家族深受康熙皇帝宠信,受命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笼络士绅、充当康熙帝在江南耳目及奢华生活的详情,对于研究清初江南政治、经济、文化及《红楼梦》的创作背景、曹雪芹家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道光年间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作者: 佚名字数:1.11 万字、 更新:2022-07-07

道光十五年 ( 1835年 ) 及道光二十八年户部汇造的各省民数、 谷数清册刊布 , 研究清代中晚期社会史参考。

已畦琐语

作者: 叶燮字数:3.11 千字、 更新:2022-07-07

一卷, 清葉燮撰。治民有一定之法程则人知所遵而奸吏猾胥不敢上下其手同一事也赏则均赏罚则均罚故赏一人而天下劝罚一人而天下惩也乃有赏不足劝罚不足惩者可不深思其故乎

沈阳日记

作者: 宣若海字数:9.03 千字、 更新:2022-07-07

清崇德二年(1637)至顺治二年(1645)朝鲜国王子李 、李淏入质于清沈阳馆所期间,其侍讲院宰臣、讲官所记的日录,誊录为正、副本各一部。记日常生活细事,并随从清太宗皇太极征战松山、杏山及多尔衮破山海关进北京城等役中见闻。原收藏于朝鲜王室图书馆奎章阁中。日本内藤虎次郎将其铅排印刷收入《满蒙丛书》中。

清世祖实录选辑

作者: 佚名字数:9.85 万字、 更新:2022-07-07

本书(一册一八八面一一二、八○○字)系选自「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顺治朝对于台湾郑氏所作措施之纪录按满清历朝除末叶宜统朝外,均纂有「实录,总名曰「大清历朝实录」(末附「宣统政纪」)。此后各朝「实录」均有「选辑一之编印,以选辑有关台湾纪事为准。惟各朝选辑之幅度略有不同,胥视与台事关系之广度与其所及影响之深度而定。顺治朝(一六四四--六一)台湾尚为荷兰所据,时郑成功在金、厦两岛与清廷抗衡于东南沿海;本书所选,以关于郑成功之纪载为中心。但郑氏事纵与南都、福京相续,横与浙海、两粤相应,因亦扩及南明诸王事并略涉诸方义旅。

清世宗实录选辑

作者: 佚名字数:2.05 万字、 更新:2022-07-07

本书(一册五二面三一、二○○字)系选自「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雍正朝对于台湾所作设施之纪录。此一朝(一七二二~三五),时当朱一贵变乱之后,清廷对台湾始渐引起警觉与注意。建元之年,析诸罗县北半线地方另设彰化一县,并增淡水捕盗同知一员;九年,又将彰化县大甲溪以北钱粮、命盗等项归淡水同知就近管理,并移驻竹堑。其他措施,亦均隐示一种向北「扩张」之趋势。因所纪无多,选辑范围略为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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