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度心术

作者: 李义府字数:3.77 千字、 更新:2022-07-06

本书是古代中国谋略名著。从实用的心理学中提炼出了丰富的“度心”理念,用详实的案例加以阐释,度心术帮你在为人处世、交际办事中抓住对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瓦解和征服对方。如果您希望在社交的各种场合如鱼得水;希望成为最受欢迎的人;希望能在商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不妨试试度心术。

春秋集传纂例

作者: 陆淳字数:9.96 万字、 更新:2022-07-06

唐陆淳诠释、阐发啖助、赵匡《春秋》经说的著作。共10卷。作者尊崇啖助为师,赵匡为友。啖著《春秋统例》6卷,经作者及其子陆异整理,复经赵匡修改,定为40篇,勒为10卷。其第1至第8篇为全书总义,第9篇为鲁十二公并世绪,第36篇以下为经传文字脱谬及人名、国名、地名。全书主要内容包含于第10至第35篇内,该部分将啖助《春秋统例》及春秋学的主要观点作出详细阐发,如指《左传》非左丘明之作,《公羊》、《榖梁》亦非公羊高、榖梁赤之作; 认为《左传》与《春秋》比之《公羊》、《榖梁》与《春秋》,后一种关系显得更其紧密。诸如此类,皆不尚旧说,且多有新意,但偏颇也在所不免。故宋以后评价也不同。如晁公武、欧阳修皆持贬议,程颢、程颐却视其有塞异端、开正途之功。纪昀等综诸家评论指出:该书 “舍传求经,实导宋人先路。生臆断之弊,其过不可掩,破附会之失,其功亦不可没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其版本主要有五玲珑阁丛书、古经解汇函、四库全书等。

春秋微旨

作者: 陆淳字数:3.04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三卷。唐陆淳撰。此书先列三传不同之文,参以啖助、赵匡之说而断其是非。《自序》云:“事或反经而志协乎道,亦虽近义而意实蕴奸,或本正而末邪,或始非而终是,介于疑似之间者,并委曲发明,故曰‘微旨’。”如“晋赵鞅归于晋”条,先引《左传》云:“韩魏以赵氏为请赵鞅,入于绛,盟于公宫。”次引《公羊》曰:“此叛也,其言归何?以地正国也。……此逐君侧之恶人也,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再引《穀梁》曰:“此叛也,其以归言之何?贵其以地反也。……以地正国则何以言叛,其入无君命也。”最后引赵匡之论曰:“叛而称归,君宥而反之也,且原其初入晋阳之心。拒中行,非叛君也。”《左传》只陈述史实,而《公》、《穀》则重在阐发“无君命”,赵匡则据《春秋》“君了原心”之大义而说。其《自序》又云“三传旧说亦并存之,其义当否则以朱墨为别。”今本应用朱者,皆改以方匡界划其起讫。此书大旨与《纂例》相同。现存有宋皇祐汴本、《学海类编》本、玉玲珑本、海昌陈氏刊巾箱本、经苑本、《学津讨原》本等。

毛诗指说

作者: 成伯玙字数:6.53 千字、 更新:2022-07-06

诗经学专著。一卷。唐成伯玙撰。伯玙生卒年及生平未详。此书凡四编。第一编曰兴述,说明陈诗观风与孔子删诗正乐等事;第二编曰解说,先解释诗义,《风》、《雅》、《颂》次之,《周南》又次之,诂训序又次之,篇章又次之。第三编曰传受,说明四家诗授受世次和说诗源流。第四编曰文体,研究《诗经》句法的长短、篇章的多寡、措辞的异同以及用字的体例等。此书篇幅不多,前人很少提及。今按其书,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解诗上,不管毛亨、郑玄说法如何,成伯玙完全按照己意去解诗。影响所及,开启了宋以后学者以己意解诗的风气;二是对于《诗序》,定“首句为子夏所传,其下为毛苌所续,实伯玙此书发其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宋苏辙作《诗集传》,于《诗序》惟存其发端一语,以下馀文,悉从删汰。其后王得臣、程大昌、李樗,皆以辙说为祖,实则成伯玙已先言之,他对《诗经》的研究,的确起过一些启迪作用。此外,他注重文体,对于研究《诗经》的艺术特点,也是很有帮助的。有《通志堂经解》本、《四库全书》本。

女孝经

作者: 佚名字数:3.45 千字、 更新:2022-07-06

唐朝散郎侯莫陈邈妻郑氏撰。体例模仿《孝经》,全书分开宗明义章、后妃章、夫人章、帮君章、庶人章、事舅姑章、三才章、孝治章、贤明章、纪德章、五刑章、广要道章、广守信章、广扬名章、谏诤章、胎教章、母仪章、举恶章等十八章。阐述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在处理方方面面关系时,要遵守的孝敬父母,侍奉丈夫,养子育女,操持家务,恪守妇规等封建道德规范。作者因其侄女策为永王妃,在书前特作进书表,作为侄女的规戒。全书旨在宣扬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封建礼教。《女孝经》是中国封建时代传统的女教之书之一。

艺文类聚

作者: 欧阳询字数:116.56 万字、 更新:2022-07-06

类书。唐欧阳询(557—641)等奉敕撰。一百卷。询字信本,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隋时官太常博士。入唐,累官至太子率更令,弘文馆学士。唐高祖李渊因古今图书日渐繁多,欲知事之源流颇难寻究,故于武德五年(622)命询等修纂此书,至七年乃成。分天、岁时、地、州郡、山、水、符命、帝王、后妃、 储宫、 人、礼、乐、职官、封爵、治政、刑法、杂文、武、军器、居处、产业、衣冠、仪饰、舟车、食物、杂器物、巧艺、方术、内典、灵异、火药、香草、宝玉、百谷、布帛、果、木、鸟、兽、鳞介、虫豸、祥瑞、灾异等四十四部(一作四十八部或四十七部)。每部又分子目若干,凡七百二十余项。每目下“事居于前,文列于后”,辑录经史百家等书中有关故事、解释、传说等资料以记事。摘抄有关诗文、赋颂、歌赞等多种文体的句、段以为文,理清条序,事贯文存。并逐一注明引文出处,标以文体,或诗或赋。极便检索,并改变了以往类书有事无文之法。引征唐以前文献一千四百三十一种,今存已十不一、二,学者多用以辑佚、引证、汇录、校勘。后世类书多仿其体例。然门类子目颇有繁简失宜,分合不当之处,宋明坊刻多有窜乱。早有宋绍兴刊本。一九五九年,中华书局影印出版。明有六家刻本。一九六五年,中华书局又以影印宋本作底本,取明本对校,参以凡所征引之书有传本者,以及宋以前之类书,重新校勘断句出版,附校记一千六百余条。

乐府杂录

作者: 段安节字数:9.34 千字、 更新:2022-07-06

又名《琵琶录》。笔记。一卷。唐段安节撰。安节临淄邹平(今山东淄博)人。生卒及字号不详。段成式子,温庭筠之婿。乾宁中为国子司业,仕至吏部郎中,沂王傅。通晓音律,能自度曲(《新唐书·段成式传)》。为补崔令钦《教坊记》之不足,而作是书。约成于唐末。录有乐部九则,歌舞、俳优三则,乐器十三则,乐曲十一则,傀儡戏一则。举凡唐代乐部管理制度、宫廷与民间乐曲、舞蹈、乐器之源流及艺伎小传均有记载。末附《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今图已亡,但对唐代燕乐研究,弥足珍贵。有《有山阁丛书》钱熙祚校本,《说郛》本,《古今说海》本等。今被收入一九五九年中国戏剧出版社《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

唐律疏议

作者: 长孙无忌字数:33.73 万字、 更新:2022-07-06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通典

作者: 杜佑字数:205.73 万字、 更新:2022-07-06

唐杜佑撰。200卷。我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讫唐肃宗、代宗时。作者综合群经诸史和历代文集、奏疏等,参以《大唐开元礼》,征引200余种史籍,分类编纂,自大历元年(766年)起,历时35载,至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计食货12卷,选举6卷,官职22卷,礼100卷,乐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边防16卷。《食货》述土地、财政之制及其状况,《选举》述选举士官、爵位之制及考核官吏治绩之政令,《职官》述官制源委沿革,《礼》述各种礼仪之制, 《乐》述乐制概略,《兵》述兵略及兵法,《刑》述刑法之制,《州郡》述历代舆地沿革,《边防》述历代边境外族邦国状况。每一典下,又分若干子目,汇集各代典章制度,录引前人评论,并载己见。此书编撰极有条理,于唐代叙述尤详,创“政书”之体,为后世典志书编纂之典范。宋刻本至明已罕见。通行有明刻本、清武英殿本、咸丰九年崇仁谢氏刻本、同治十年广州学海堂刊本等。近有1937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之《十通》合刊本。

唐六典

作者: 李隆基字数:24.84 万字、 更新:2022-07-06

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撰成,由李林甫进奏皇帝。该书共30卷,体例由韦述制定:“以令式入六司,沿革并入注”(《集贤记注》),按照唐国家机关体系,排比现行令式,以三师、三公、六省、五监、十二卫、诸王府、州郡官为篇目,叙述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秩、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并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内容相当丰富。该书在唐代虽“无明诏颁行”,但代宗、德宗时已流行于世。唐人讨论典章,也常加引用,并对后来宋代元丰官制改革有过很大影响。学术界认为本书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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