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春秋随笔

作者: 顾奎光字数:2.19 万字、 更新:2022-07-06

二卷。顾奎光撰。顾奎光字星五,无锡(今属江苏)人,清代文学家。顾氏博学多识,诗、古文俱有名于时。乾隆十一年进士,历任泸溪、桑植知县,堪称循吏。除此书外,顾氏还有《然疑录》一书行世。此书乃其读《春秋》之心得。不载经文,偶有心得则录之,故名“随笔”。此书长于议论而疏于考证,如其谓“春秋”例从义起,非义从例生;谓“春秋”有达例、有特笔,但应从大处着眼,不能苛细缠绕;又批评说《春秋》既云为贤者讳,又可责贤者备,既曰隐公为摄,又曰桓公为篡,此乃自相矛盾,皆深中《春秋》家迂阔之弊。又如其谓春秋灭国自齐桓始,然齐桓之前已有郑灭虢、桧,晋灭魏、霍之事,失考之甚。又如鲁庄公取哀姜,顾氏谓因其色美;敬嬴因雨而不克葬,《公羊》以为咎征,已是附会,而顾氏乃借以明天道,此皆臆度穿凿之说。如此之类,不胜枚举。现存《敷文阁丛书》本。

春秋四传质

作者: 王介之字数:5.67 万字、 更新:2022-07-06

二卷。王介之撰。王介之字石子,号石崖,衡阳(今属湖南)人,明末经学家,清代着名哲学家王夫之之兄。明崇祯时,介之与其弟夫之同举于乡,明亡,遂隐居不仕。除此书外,王介氏还撰有《周易本义质》、《诗经尊序》诸书。此书取《春秋》三传及胡传之异同而断以己意。王氏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事屡变,文亦屡易,四传各存其说。而断以义,则《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质以事,则《左氏》有征为可信也。”此即是本书之宗旨。此书有本旧说者,如隐公元年用杨时《答胡康侯书》以驳胡氏“元即仁”之说;有据一传而去取互异者,如隐公元“王正月”既采《公羊》大一统之说,又驳《公羊》王即文王之说;有就四传互质者,如文公四年“逆妇姜于齐”,四传异说,王氏舍《左》、《公》、《胡》而从《穀梁》“礼成乎齐”之说;有专据《胡传》而不尽从者,如定公从祀先公,取胡氏昭公始祀于庙之说,而驳其事出阳虎而不可详之说。要之,王氏之治《春秋》,归之于“君子原心”,“绝恶于未萌”。桓公元年“公即位”,王氏说云:“恶莫憯于意,意者,不可如者也。故《春秋》之法有诛意以殊诸文者矣,未有因其意而为文以执法者也。意动于微而滔天之恶从之以生,圣人笔削以夺其意,所以窒乱源而遏人心之横流也。”《四库》系据抄本收录。

春秋属辞比事记

作者: 毛奇龄字数:1.69 万字、 更新:2022-07-06

四卷。清毛奇龄撰。毛氏认为“属辞”是“史文之散漶者宜合属也”,“比事”是“史官所载之事畔乱参错而当为之比以类也”。既反对汉儒所谓“属合辞令,比次战伐”之说,亦不赞成后儒所谓“辞有褒讥,事有功罪,皆于书法乎例之,书人书爵书名书日并有义例”之说。此书仿宋沈梁《春秋比事》、元赵汸《春秋属辞》之体,分门隶类,条理明晰、考据精核。毛氏长于礼学,认为“鲁史记事全以周礼为表志,而策书则传谓之礼经。凡其事其文一唯乎礼,而从而比之属之”。故其书“以礼为志,而其事其文,以次比属,而其义即行乎礼与事与文之中,谓之四例,亦谓之二十二志,而总名之《春秋属辞比事》”。此书为毛奇龄门人所编,原为十卷,朱彝尊《经义考》载六卷,且云“未见”。原书二十二门,今本只有七门,且侵伐一门尚未及半,盖非完书。现存《西河合集》本、阮刻《经解》本、《龙威秘书》本。

尚书解义

作者: 李光地字数:2.27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一卷。清李光地撰。此书诠释《尚书》,仅及《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禹贡》、《洪范》七篇,似为未竟之作。此书说解重在义理与考据,于文字训诂则不作烦琐求证,书中颇见新义,如于《尧典》论中星岁差,《舜典》论盖天、浑天、十有二州及诗歌声律,《禹贡》论潜水、沔水相通,沔水、渭水不相入,彭蠡即巢湖,潴野非地名,等等,其说皆言之有据,可为研究《尚书》者参考。唯书中不以《大禹谟》篇为伪作,似有未妥。收入《四库全书》、《李文贞公全集》、《榕村全书》(题为《尚书七篇解义》)。

尚书埤传

作者: 朱鹤龄字数:9.77 万字、 更新:2022-07-06

十七卷。清朱鹤龄(1606-1683)撰。鹤龄字长孺,号愚庵,江苏吴江人。清代经学家。明末诸生,明亡弃去。与顾炎武友善,长于笺疏之学。所着除《尚书埤传》之外,尚有《毛诗通义》、《禹贡长笺》、《读左日抄》、《春秋集说》、《易广义略》、《愚庵小集》及《杜工部、李义山诗注》等。此书前有《考异》一卷,主要辨析《尚书》经文同异;后有《逸篇伪书及书说馀》一卷,笃信孔传为真,所见未免固陋。正文十五卷,博引曲证,取舍多为得体,持论亦较为公允。此书阐发义理,不废考订训诂,斟酌于汉学、宋学之间,于《尚书》学尚属有功。现存版本有清康熙濠上草堂刻本,藏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

毛诗类释

作者: 顾栋高字数:7.80 万字、 更新:2022-07-06

二十一卷,清顾栋高著。此书成于乾隆壬申年(1752年)。序文、案语都称臣,可能是进呈皇帝的著述。分二十一类,在《序》中叙及自得的内容:如于《释地理》类,提出邶、鄘、卫是三个地名,而不是三个国家的名称;于《释山》类,提出“崧高维岳”是吴岳,而不是五岳的中岳;于《释水》类,提出《吉日》里的漆沮,不是《緜诗》、《周颂·潜》中的漆沮;于《释时令》类,提出刘公早以建子(农历十一月)为正月;于《释祭祀》类,提出褅飨明堂是周公首创;于《释官职》类,提出司徒、司空、司马之设立皆在《周官》之前;于《释兵器》类,提出古代兵士的甲都是皮革所作;于《释宫室》类,提出《君子阴阳》是伶官所著,而非妇女所作;于《释草》类,提出麻有两种;于《释鸟》类,知桑扈也有两种;于《释马》类,提出《卫风》的、《鲁颂》的牧马,都是用来准备战争用的,《司马法》的“马牛车乘俱出于民”,是王莽伪托之文,所言多出于前人所说,如邶、鄘、卫为三地名说出自顾炎武:《崧高》“维岳”为吴岳之说出自阎若琢;漆沮之说出自许谦;公刘建子之说出自毛亨;古甲用革之说出自陈祥道;麻有两种之说出自蔡卞;桑扈两种之说出自陆佃等。但此书博采众说严谨, 不以名物训诂炫博,而以阐发经义为重。

毛诗稽古编

作者: 陈启源字数:19.81 万字、 更新:2022-07-06

清陈启源标举汉学,为《诗经》正义、训诂的著作。30卷。作者认为,自欧阳修《毛诗本义》出,毛传、郑笺渐为学者所疑,遂有郑渔仲 (樵) 之徒“逞其臆见,废序谭经” (阮元序) 。朱熹著《诗集传》,亦从郑渔仲说,影响及于后世。兼之元朝以降,以朱子集传取士,明人说经,犹喜骋虚辨,毛传、郑笺遂废。作者为发扬汉学,曾与朱鹤龄同治毛诗,因作是编。其书于诗义则宗《诗小序》,释经则本于毛传、郑笺,训诂本于《尔雅》,正字本于《说文》,“志在复古,力排众议” ,其 “所辨正者,惟朱子《集传》为多,欧阳修诗《本义》 ,吕祖谦《读诗记》 次之,严粲《诗缉》又次之。所掊击者惟刘瑾《诗集传通释》 (按,当作《诗传通释》)为甚,辅广《诗童子问》次之。其余偶然一及,率从略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全书卷1至卷24依次解诗,而不载经文,但标举篇目而已。其无所论说者,并篇目亦不载。卷25至卷29为总诂,有举要、考异、正字、辨物、数典、稽疑。卷末为附録,统论风、雅、颂之旨。按作者虽 “坚持汉学,不容一语之出入” ;又 “引据赅博,疏正详明,一一皆有本之谈” (同上) ,终不免于拘执;又偶于经义之外 “横滋异学”。如释《邶风·简兮》,以 “西方美人”牵及杂说,称佛教之传入,始于周代。又由此称孔子抑三王、卑五帝、藐三皇,独归圣于西方,凡此皆属无稽之言。有嘉庆十八年庞氏刊本,阮刻经解本,光绪九年上海同文书局缩印本。

礼说

作者: 惠士奇字数:18.36 万字、 更新:2022-07-06

十四卷。清惠士奇(1672-1741)撰。惠士奇字天牧、仲儒,晚号半农居士,人称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康熙间进士,康、雍、乾间历仕。早年兼治经史,晚年尤邃经学。任广东学正,倡导经学,除着《礼说》外,还有《易说》、《诗说》、《半农春秋说》、《大学说》、《交食举隅》、《琴笛理数考》、《红豆斋时术录》、《南中集》、《采莩集》、《半农先生集》。《礼说》是惠士奇考证辨析《周礼》所涉名物制度的着作。《礼说》不载《周礼》经文,只标举所有考据辩驳者,各为其说,依经文次序编之。惠士奇鉴于西汉郑玄注《周礼》不免汉制,因而反对用清代的音字进行推求,主张考求原委。《礼说》将古音古字分别疏通,援引诸史百家之说。证明周制,参证郑玄《周礼注》所引汉制,皆旁引经文,持论有实证。实为治《周礼》之力作。《礼说》版本有红豆斋原刊本、清嘉庆年间上海彭氏校刊本、阮刻经解本。

礼书纲目

作者: 江永字数:62.00 万字、 更新:2022-07-06

八十五卷。清江永(1681-1762)撰。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为未完成之作,后人续修亦未完成。江永广摘博讨群经,以《周礼》原秩列纲目,为《礼书纲目》,自称“欲完成朱熹未竟之志,成《礼》、《乐》之完书。”此书仿《仪礼经传通解》体例,参考群经,洞悉条理,并多能补其所未及。《礼书纲目》不随意立异,如《士冠礼》履夏用葛以下五十字,本在辞后记,《仪礼经传通解》移置经文陈服节末,江永则沿用《周礼》原说,不故意诘难。又如《仪礼经传通解》割裂《士冠礼》,江永则仍用记文,不用《通解》尤为详慎。与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相比,《礼书纲目》逻辑性强,内容更为详实,仪例较密,是研究礼学价值颇高的着作。版本有清熹庆十五年(1801)刊本、光绪十九年(1893)黄氏试馆刊本,婺源刊本。

春秋宗朱辨义

作者: 张自超字数:8.50 万字、 更新:2022-07-06

十二卷。张自超撰。张自超字彝叹,高淳(今属江苏)人,清代经学家。张自超之研究经史,期于躬行实践,康熙四十二年中进士后授经讲学,文行日着,未仕而卒。此书以朱熹谓《春秋》据事直书为旨。张氏认为,《春秋》寓有褒贬,但不是孔子有意为褒贬,孔子只是“据其事直书之。其事是则其辞若褒,其是非则其辞若贬;其事是之中有非,非之中有是,则其辞若以褒为贬,若以贬为褒”。他又说:“夫子笔削鲁史,直书于册,而罪之大小俱着,故《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是非以笔削见,褒贬以是非见,‘比事属辞,《春秋》之教也。’”他逐条驳斥诸儒以《春秋》书、不书、书人书名书字、书国书族书氏、书即位不书即位、侵伐会盟、崩薨卒葬等为褒贬之说,切中古代冶《春秋》者之通弊。惟认为《春秋》寓褒贬于事中,仍未跳出旧说之窠臼。由于张氏反对《公羊》、《穀梁》褒贬之说,故虽认为“《左氏》之浮夸,不可全信”,但仍主张“读《春秋》不得不考事于《左氏》”。此书虽以宗朱为名,但亦稍有违从,后方苞作《春秋通论》多取材此书。现存世耕堂刻本、光绪七年刻本,《榕村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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